電容補償原理:電容補償時電容和負載是并聯連接的,電容就和電庫一樣,當負載增大時,由于電源存在內阻,電源輸出電壓就會下降,由于電容的道兩端要維持原來的電壓,也就是電容內的電量要流出一部分,延緩了電壓的下降趨勢,就是電容補償原理。
增加補償電容器,電容量太大對供電端和用電端造成一定的影響。
1、對于電網來說,無論負載性質是感性還是容性,都將產生無功功率,都要產生有功電能損耗;補償電容太大是沒有必要的度。
2、另外,
補償電容太大、用電網絡呈容性、由于供電網絡一般都是感性的,這樣就會產生諧振,產生諧振過電壓和過電流,嚴重時會使電網解列或燒毀電氣設備。所以供用電要求不能進行過補償。
一般用電戶的考核功率因數達到0.9就可以,但是這時用電網絡中還有相當于有功功率一半的無功功率存在,此時的供電網絡需供1.25倍的有功電流那樣大的電流才能使負荷正常工作,這將使供電網絡的線路損耗增加56%,即使是補償到0.95,無功功率也還達到有功功率的31%,況且在進行補償時采取如串聯電抗器等措施,就不會產生諧振和電壓電流的放大現象。
所以,現在常說的
無功功率補償,必須補償到恰到好處才行。補償不夠,達不到要求要被罰款。補償過頭了,也會導致功率因數降低,如果低到標準之下,還是要被罰款。因為過補償,實質上是容性無功功率過大了,既然是無功功率過大,無論容性還是感性,都是無功功率。